土地纠纷,现已确权到自己名下,是否归别人所有?

土地确权证上并不只能写一个名字。土地的使用对象是家庭,为家庭集体所有,土地确权证上可以登记所有权利人名字。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所分得的土地属于国家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单独登记集体负责人的名字即可表明权属。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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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不是确权谁名下算谁的地。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土地进行确权时确认的是使用权。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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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土地确权在谁名下就归谁了,如果该土地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进行土地确权之后一般会将该土地登记在户主名下,但是该户的其他人对其土地也是具有所有与使用的权利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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