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外观设计专利权获得条件有:
1、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设计,具有新颖性;
2、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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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需要新颖性,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与申请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国内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不同或相似;
2、需要实用性,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适合工业应用,这就要求外观设计本身和产品作为载体可以通过工业方法重复,即可以在工业上批量生产;
3、需要有美感,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有美感,美感是指外观设计在视觉感知上的愉悦感受,与产品功能是否先进无关;
4、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发生冲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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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客体不同: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使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保护的是商标本身;法律依据不同,专利适用专利法,商标适用商标法;要求的条件不同,商标要由识别性,而专利例如发明专利,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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